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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熙概念股”宁波中百逾5亿资产面临强制执行,股东大会现场董事长“喊冤”

时间:2021-04-21 19:48:23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泽熙概念股”宁波中百逾5亿资产面临强制执行,股东大会现场董事长“喊冤”

图片来源:沈溦摄图片来源:沈溦摄

记者丨 沈溦

眼看着前“私募一哥”徐翔即将在7月刑满释放,然而其家族实控的核心上市公司之一宁波中百(600857.SH)却因为前实控人的违规担保案面临着巨额赔偿的风险。

4月19日晚,宁波中百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所持有的西安银行9511万股股票将被拆分成十等份进行司法拍卖,这已经是法院对公司连带清偿责任的第三次执行,2020年12月22日和2021年2月8日,公司账户资金分别被扣划1.05亿元和7313万元,共计1.78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8月初,宁波中百连续发布相关公告,指出受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龚东升违规担保案的牵连,公司被裁定需要负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继而多处资金账户和持有的西安银行(600928.SH)股票账户被冻结,金额高达5.4亿元。

股东大会董事长“喊冤”

4月20日,宁波中百2020年股东大会现场,由于宁波中百担保问题的爆发,氛围显得有些沉重。在股东提问环节,多名中小股东代表均提出了关于担保案的沟通处理和影响损失问题。

对此,宁波中百董事长应飞军表示,该笔担保案本身应该说和宁波中百并无关联,宁波中百牵扯其中实在“冤枉”。

“2013年,公司前实控人,董事长龚东升私自挪用公司盖章,为其个人旗下公司和中建四局的相关协议提供担保,该次公章使用未通过任何合法程序,这也造成了公司多次股权变更过程中也未发现该笔违规担保。”应飞军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据宁波中百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据事后查询,该担保函签署之时,中建四局和相关银行人士一同在场,对宁波中百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系无效应当知情。

而对于目前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应飞军透露,仲裁裁决担保标的为5.3亿元,此外还包括手续费、兑本以停息的工程款等金额另行主张的巨额罚息。

宁波中百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公司营收主要来自三个部分:百货零售、物业租赁、理财投资。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7.37亿元,同比下滑27.03%,净利润达到2250.24万元,同比下滑45.43%,扣非净利润为2551.64万元,同比下滑25.34%,三项数据均为近三年来最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亿元,同比下滑2973.95%,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

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末,宁波中百以持有西安银行9511万股,位列第二大流动股股东。

按照西安银行4月21日股价计算,该笔持股价值约4.75亿元。

根据公告,法院拟以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乘以股数作为起拍价。

应飞军表示,股票拍卖价格并不确定,扣除税款后加上已经被划扣的1.78亿元可能还无法填补偿还缺口,损失肯定超过5.4亿元。“包括此前法院冻结公司多个银行账户,事实上已经超额冻结,导致公司现金流动一度受阻,未来继续执行,可能会影响宁波二百(宁波第二百货商店)的资金链和正常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本次宁波中百涉及担保担责的问题,也引起了公司内部员工的不满,股东大会现场一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员工股东多次提问公司应对办法和造成影响等问题。

“仅公司旗下经营的宁波二百就有超过1000名员工,本次强制执行的问题确实可能直接影响现金流和员工收入等,反响比较大。”宁波中百相关高管对记者表示。

多次协商未果

截止到2020年末,宁波中百总资产11.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0亿元,4月2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 10.37元,市值仅为2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中百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78%股份,实际控制人徐柏良与昔日“私募一哥”徐翔系父子关系。宁波中百也被外界视为徐翔旗下“泽熙概念股”的核心资产。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宁波中百与中建四局的仲裁纠纷案起源已久,也属于徐翔此前资本运作中踩过的“坑”。

根据相关公告及证监会发布的信息,2013年,原名“工大首创”的宁波中百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未通过正常审批流程,并以隐瞒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方式,通过私盖公章向中建四局出具盖有工大首创公章及其本人签名的《担保函》。

《担保函》主要内容为约定公司为龚东升控制的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九策)与中建四局签订《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提供担保,金额高达9.47亿元。

其后,龚东升因涉嫌多项违规被立案调查,其所持股份也被公开拍卖。

直到2016年4月12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建四局邮寄的《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公司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件的相关事项。

2016年6月27日,中建四局就与宁波中百的保证合同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仲裁事项。

2017年9月22 日,宁波中百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公司对上述仲裁裁定存在异议,于2018年3月向广州中院提出撤销裁决书申请,直至2020年6月,广州中院再次驳回宁波中百的申请。

“不论按照原有和现有的法律,该份《担保函》不具备合法性,对方通过仲裁将认定宁波中百需要承担责任,再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我们觉得这样的作法是恶意的。”宁波中百相关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担保案中的关键角色天津九策完全拥有偿债能力,但北京一中院却没有选择优先处置。根据2016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天津九策《重整计划方案》,天津九策破产债权共计33.37亿元,资产高于负债。”

据悉,宁波中百近期已就西安银行股份拍卖一事提出异议,宁波中百相关人士透露,宁波中百正在与北京一中院执行法官高峰积极沟通,希望能有暂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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