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邮电报
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2021年第5批,总第14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重点督促用户反映问题较多的实用工具、学习教育、生活出行、求职招聘、运动健身等五类企业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大对APP弹窗信息关不掉或者未显著提供关闭功能标识,开屏信息、弹窗信息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至其他页面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截至目前,尚有83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各通信管理局按我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208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7)。上述APP应在6月16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1年第5批,总第14批)
2.天津市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4.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5.浙江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6.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7.四川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编辑:郭傲婵
监制:朱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