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综合一体化”统筹治理全市涉水违规违法行为
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
宁波人均水资源不到浙江省的三分之二、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属缺水型城市。城市水资源很宝贵,生产生活用水又是民生大事,但市民经常看到不少和城市水务相关的违法行为。比如,有些单位或个人擅自开启消火栓违法盗水,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还影响紧急情况下消火栓的正常启用;某些施工单位违规施工,随意排放泥浆水,导致排水管道堵塞、污水漫溢;还有些因用水设备不合格、用水行为不规范等,导致产生用水隐患……这些行为极大影响了社会正常用水秩序,造成水资源浪费,也影响了居民生活用水和企业生产用水的安全。
执法队员在巡查河道
为切实维护水利水务良好秩序,改善甬城水环境,6月10日,宁波市水利水务综合执法办公室正式挂牌,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水务环境集团派员联合集中办公,确保水利部门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监管有力、移交规范、执法严格。同时,为打造分层高效指挥枢纽,市水利水务综合执法办公室定向联络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对口查处涉水执法工作。
执法队员在工地检查排水设施情况
根据浙江省今年1月最新调整后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宁波市涉水划转至综合执法事项共90项,其中水事管理61项、排水设施管理18项、供节水管理11项。
“水务环境集团巡检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但往往不能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消除;而执法部门限于一线巡查力量的不足,很难在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水利水务综合执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就是为了加强涉水违法行为监管执法的指导和协调,落实职责,整合涉水执法力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形成闭环机制,推动形成全市水利水务执法“一盘棋”。下步,我们将根据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把水务集团巡查队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范围,有效履行涉水辅助执法职权。
据介绍,市水利水务综合执法办公室将根据涉水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市做好擅自开启消防设施用水、雨污水管网混接、违规排放污水和泥浆水、恶意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必要时直接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切实承担起维护好宁波水环境的使命和责任。
潜望镜探测地下管网现场
“在定期总结和分析全市相关事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将汇总、通报典型案件,组织开展水利水务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下步将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涉水服务保障引领,探索公众参与水利水务执法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