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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变了!对银行业和储户构成多大影响?

时间:2021-06-22 19:46:44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变了!对银行业和储户构成多大影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刘晨光

“大额存单突遭抢购”等消息日前一度成为外界关注焦点,关于存款利率调整有了最新权威回应。

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在其官方微信号公告指出,自6月21日起,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值得留意的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指出,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将“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

那么,本次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到底会对银行业和储户等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界面新闻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业内人士。

国有大行大额存单利率降幅较大

平安证券研究团队指出,对于四大行而言,活期存款采用两种模式,存款利率上限基本不变;1年期以内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有所抬升;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对于国有四大行之外的银行,在加点模式下,活期存款利率和1年期以内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均有所抬升,1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有所下降。

一位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该行三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已经从3.85%减少至3.55%,但是一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有所提高。该消息也从另外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处得到印证。

相对而言,国有大行在大额存单方面利率降低幅度较大。一位国有大行华南分行的个贷经理表示,其三年期的大额存单利率从3.85%减少到3.25%。

三方面体现差异化、市场化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调整之后,存款利率报价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与贷款利率报价方式趋于一致,同时也使存款利率报价更加精细。

他认为,总体而言,本次存款利率报价方式调整,在不同银行间、期限以及区域三个方面体现了差异化和市场化。

比如在不同银行间,按照利率自律机制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一般为上浮30%,股份制商业银行上限一般为上浮40%,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上限一般为上浮50%。此次优化,将机构类别分为大型银行和其他银行两类,分别设置不同的加点上限。

在期限方面,据媒体报道,大型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加点上限分别为10bp、50bp、60bp,其他银行加点上限分别为20bp、75bp、80bp。

在区域上,董希淼认为,一些东部沿海省份利率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上限略低于全国水平。“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多数银行对活期存款利率并未进行调整,但对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进行下调。”董希淼评论道。

他认为,此举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且不妨碍商业银行自主灵活定价。

对银行业形成小幅利好,对储户影响不大

一位一线银行资深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个政策的影响不大。就是银行放贷利率降低了,现在(部分)存款利率也进行降低,可以提高银行的收益,但是相对而言对社会影响并不大。

董希淼也坦言,对广大储户而言,此次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的优化,总体影响不大。对银行方面而言,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可直接降低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负债成本。

他建议,要继续支持中小银行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优先支持中小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中小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低成本资金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成本较高等问题。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分析师王一峰指出,对于银行而言,该政策应更多属于机制的理顺,属于“小步慢走”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会对部分负债业务定价形成影响,但主要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大体稳定,不宜做出将其视为“降息”的过度解读。

在他看来,该政策对银行业形成小幅利好,有助于下一阶段更好地控制负债成本。“对于个别银行而言,考虑到地处不同地区的机构面临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存在较大差异,不排除部分存款增长压力较大的机构,可能会通过提升加点幅度的方式稳存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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