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军医科大学的科研人员在生命科学预印本平台bioRxiv上,发表“公鼠怀孕实验”研究论文。
该实验在公鼠身上构建了怀孕老鼠模型,再通过剖腹产成功分娩出老鼠幼崽,最终有10只幼崽得以存活。
此消息迅速引发网络热议,原因可能有3个:
第一,据说这是世界首例类似实验,一些媒体认为“赶英超美”。
第二,很多普通网友产生“男人怀孕”的联想,好奇心被挑起来。
第三,关注中国科技发展的人,看到实验存在明显的生命伦理问题,希望在此引起全社会关注。
作为科技哲学和科技伦理研究者,笔者属于第三类人,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是:海军医科大学有没有科技伦理委员会?这样的实验到底有没有经过伦理审查?如果有,这样的实验究竟是怎样通过伦理审查的?
若笔者为该项目的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百分之百会投反对票。而且,笔者质疑,这篇发表在预印本上的论文,会不会最终因为伦理问题而被“拿下”。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科研是有伦理禁区的。在生命科学领域,科研活动究竟应该遵守哪些生命伦理原则,有很多不尽相同的表述方式,但有2条得到所有人的承认,即尊重,以及不伤害/有益。
先来说有益问题。公鼠怀孕实验有什么意义?例如,可以用于濒危动物保护吗?
现在有很多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不需要雄性怀孕来解决。即便在科幻方面,在男人体内装生物子宫来怀孕,有什么意义?
女人不想生孩子,不如研究人造子宫来怀孕,把人造子宫放在机器人体内也可以啊。也就是说,对于公鼠怀孕,有很多可以替代的办法。
按照该论文作者的解释,其研究意义在于,“这项实验揭示了雄性哺乳动物胚胎正常发育的可能性,可能对生殖生物学产生深远影响”。但笔者对此并不认同。
这个实验只是把公鼠作为营养提供工具,在某种程度上只相当于器官移植/变性手术加人工代孕。
此外,公鼠怀孕实验明显对老鼠造成严重伤害。阉割实验公鼠、牺牲3只实验母鼠,只是表面上的残忍。
把老鼠完全视为工具,而不是生灵,明显与不伤害原则和尊重原则相冲突。尊重原则是指尊重人、尊重生命及其尊严。
有支持公鼠怀孕实验的评论说,公鼠怀孕实验的价值与伦理审查不妨交给科学界来评判。
但科学家的伦理判断能力比其他人强吗?当然不会。科学家的长处在知识方面,而不是伦理方面。
因此,科技伦理审查必须要引入科学界之外的人,包括专门的伦理学家、哲学家和普通公众。
归根结蒂,科技伦理审查就是用社会主流价值观判断科研工作是否违背伦理准则。
另一方面,网友“围观”必不可少。因为道德约束往往要靠舆论起作用。
当然,更理想的状况是将伦理审查制度化,变成明确的法律、规章,由确定的组织机构来审查、监督、执行和处罚。
如今,不少单位开始组织伦理委员会,但是它们的权责还不是很明确,运行还不是很正规,制度建设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如果不进行制度性、技术性的完善和落实,科技伦理委员会就可能变成一件“摆设”或“橡皮图章”。
因此,科研伦理审查要想办法变得“有力”,而不是完全变成闲评和“侃大山”。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