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彭希/文
给车增加倒车影像的时候意外发现事故维修状况,车辆后侧底部有局部损坏,这种情况的出现究竟是谁的责任?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裁判文书获悉,车主张某购买的新车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多次与厂家交涉无果后将其告上了法庭,那么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呢?
车辆存在事故维修情况厂家疑似欺诈销售
根据车主张某的回忆,2020年1月8日,他从连云港金某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骏汽车。同年4月5日,在给汽车增加倒车影像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质量问题,车辆后侧底部存在变形、碰撞等情况,但车主自己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因此认为厂家存在欺诈销售的情况。
随后车主赶紧联系厂家协商处理,但厂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忍无可忍,立马将其告上了法庭。
事故车不能作为商品销售 厂家表示该车辆的损坏属于外力原因
上汽通用五菱公司表示,首先,自己与车主张某不存在合同关系,其次,自己没有参与此次车辆买卖合同中,对销售商是否存在欺诈销售不知情,因此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金某源公司同样表示,销售商是不能将事故车作为商品销售的,车主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辆车是事故车,并且该车辆已经行驶了1000多公里,不能排除故障是在这期间造成的。经过他们自己分析,车主的车辆的事故是有外力造成的,但不知道具体是由谁在什么时候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证据不充分 车主张某的请求被驳回
金某源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一份特殊事件调查处置表表示,车辆大梁变形、线束破损是由外力导致的,该车辆在生产过程以及物流过程中也没有发现异常。
另外,经过法院调查,车主表示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展车,存在一定的价格优惠,当时购买的时候除了挡风玻璃上有划痕以外没有其他质量问题。再者,车主行驶该车辆已经1000多公里,除大梁变形以外,车辆目前仍然可以正常行驶。
加上车主缺乏足够的事实证据,因此法院最后驳回了张某的所有请求。
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这起纠纷最终以上汽通用五菱的胜利而告终,但是其中显现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消费者应该注意到,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车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选择,而厂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车辆的质量检测,既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不知道上汽通用五菱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薛海涛对此是否知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