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不再审批新的校外培训机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广州市教育局今日(8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提出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不再审批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等方面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通知》要求,充分依靠街道(镇)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再排查再细化。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摸查现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和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类校外培训机构,于8月17日前填写《情况摸查表》报送市教育局。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之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全市各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不折不扣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收退费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可积极引导家长转为合规时段课程。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在落实《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通知》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通知》要求,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总台央视记者 郑澍)
(编辑 黄诗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