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琼州海峡南岸建立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系统 来源:海南日报
为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通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经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和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共同研究,联合制定了《琼州海峡南岸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由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乘船过海的旅客、司机及车辆按照职责权限和本规定要求,建立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系统,将违反规定的旅客、司机和车辆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列入对象将实施服务限制。
据了解,乘船过海的旅客、司机(含所驾车辆)出现下列违反客滚运输安全生产规定、扰乱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违反公共卫生防控规定行为之一的,均认定为黑名单行为。
具体包括:
(一)故意隐藏或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及其他不符合客滚轮运输安全规定的货物;
(二)以牟利为目的,在货物申报时,出现瞒报、谎报行为的,包括普通货物申报为鲜活类、危险货物申报为普通货物等行为;
(三)利用车内暗格藏客,故意逃票、漏票的;
(四)不服从港口和船舶工作人员指挥,出现冲卡、压船舶跳板,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
(五)殴打工作人员的;
(六)拒不配合执行港口和船舶车客分流、人车分离规定并出现抗拒行为的;
(七)在港乘船期间,擅闯限制区域且不服从指挥的;
(八)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未佩带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硬闯管控区域的,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且态度恶劣的其他行为;
(九)语言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
(十)进行恶意投诉或举报的;
(十一)其他有必要列入黑名单的行为。
按违规或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黑名单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黑名单、二级黑名单和三级黑名单,一级为黑名单最高等级。
一级黑名单:出现上述(一)至(三)中所列行为的列入一级黑单管理。
二级黑名单:出现上述(四)至(八)行为的列入二级黑名单管理。
三级黑名单:出现上述(九)(十)行为的列入三级黑名单管理。
列入黑名单的旅客、司机及车辆,实施限制服务,即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均对限制对象不提供过海服务,违规旅客、司机和车辆的信息三港将同步录入限制和同步解除,即服务限制期限一致。
其中一级黑名单第1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6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5天;第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2个月,车辆限制服务3个月;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年,车辆限制服务1年。二级黑名单第1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0天;第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3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5天;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4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个月。三级黑名单第1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5天;第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个月;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个月。
人员违规行为如被认定为后果极其严重、行为特别恶劣的,新海轮渡和铁路轮渡在处理时,不受违规次数限制,可直接按分级中最高处罚进行顶格处理。
旅客、司机接到被限制服务通知后,若对被限服务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黑名单处理通知后向企业相关提出申诉。旅客、司机提出申诉期间,不影响限制服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