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安徽省教育厅提出“淮北师范大学更名”的建议,对此,安徽省教育厅回复称,学校更名为“安徽化工大学”或“安徽第一师范大学”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
网友提问:
淮北师范大学为安徽省省属高校,却没有冠以安徽开头,不利于学校的发展,适当改名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
建议更名:
1、安徽化工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化学学科实力极强,多次拿下安徽省自然科学奖项,更名化工大学有据可依。
2、安徽第一师范大学:仿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的更名方式,同时表示对安徽师范大学的致敬与追赶,表达学校进步的愿望。同时衣服和淮北师范大学以师范立校的根本。
安徽省教育厅答复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关于“关于淮北师范大学更名的建议”问题,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淮北师范大学于1974年建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增列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博士后培养单位。学校长期坚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发展目标,推进教师教育特色发展战略,命名为“师范大学”是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教发厅〔2020〕6号)第六条第一款“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调整时,原则上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以及第五条第二款“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学校确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把关,但须在名称中明确学校所在地”的规定,学校更名为“安徽化工大学”或“安徽第一师范大学”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
学校名称承载着学校历史与声誉等无形资产,学校于2010年已经更名,频繁更名不利于学校无形资产积累。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