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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按摩师刺死入室者案二审维持原判,于海义获刑四年

时间:2021-09-10 10:46:57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抚顺按摩师刺死入室者案二审维持原判,于海义获刑四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1年9月10日,备受关注的抚顺按摩师刺死入室者案二审宣判,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于海义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

于海义的家属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们坚持认为于海义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将会提起申诉。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按摩师于海义是一名肢体残疾人,持有四级残疾证。2018年9月18日2时7分许,被害人吕波(男,卒年52岁)酒后来到于海义工作的足疗休闲馆外敲门,由于时至深夜,正在床上休息的于海义未给其开门。

抚顺市中院审理查明,吕波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足疗室取出折叠尖刀返回,并在客厅门口掰开折叠尖刀。此时被害人推拽开大门,通过门厅并扒开门厅与客厅间的屏风,于海义持折叠尖刀刺中吕波腹部一刀,致其倒地。

此后,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波送至抚顺市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波系被带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案发后,于海义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害人吕波于凌晨2时许,不顾被告人于海义的劝阻用力推拽已经打烊的足疗室大门,强行进入一楼门厅,被告人于海义针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持刀攮刺被害人腹部一刀,并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于海义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0年11月18日,抚顺市中院对被告人于海义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庭审结束后,于海义本人与家属提出上诉。

7月20日上午,该案二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坚持一审公诉机关及一审法院判决的意见,认为于海义防卫过当。上诉人辩护律师在发表正当防卫无罪辩护意见之外,还就量刑部分提出两项意见供法庭参考,分别是一审法院遗漏了于海义积极抢救被害人,以及本案双方系因民间矛盾引发。

于海义的辩护律师殷清利曾对界面新闻表示,于海义并非有预谋和有针对性地杀人,导致矛盾发生的原因在于被害人因愤恨而滋事和打人。一审法院认定于海义行为非无限防卫权、防卫过当,不符合“两高一部”2020年9月出台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属于典型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应当认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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