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户政策再放松,武汉逼近“零门槛”落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刘茜 武汉报道 在湖北省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之后,武汉落户政策再放松,逼近“零门槛落户”。
9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调整了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也就是说,只要连续在武汉缴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我就可以申请落户了。”在武汉东湖高新区一家食品企业工作的河南小伙儿郑星洲,今年7月和女朋友一起来到武汉。两人本打算工作两年后在远城区一起买一个小户型留在武汉,现在最快半年之后,郑星洲就能够落户武汉,并拥有购房资格。
受益于此次武汉落户新政的还有在大企业工作的上班族。《意见》指出,对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
此外,多种落户条件均有大幅降低。比如,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武汉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武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政策,新城区要把户口落到中心城区,必须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新房。按照此次《意见》,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功能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并在中心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落户。也就是说,即使在中心城区拥有的是二手房,连续缴纳1年以上养老保险也可以落户了。
《意见》还将推行积分入户常态化,增加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目前,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均已实行“零门槛落户”。6月12日,湖北省出台相关政策,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并且要求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
从全国范围来看,已有多个省会城市实现“零门槛落户”。今年1月1日起,福州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相较于此前出台零门槛落户政策的石家庄、南昌、昆明等省会城市,福州作为一个准万亿GDP城市,也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中第一个零门槛落户的省会城市。
(作者:刘茜 编辑:李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