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市住建局发布购房重大风险提示
近日,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宁波市住建局发布10条购房重大风险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1 、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
2 、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账户。开发企业要求将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购房款项打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
3 、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
4 、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5 、开发企业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燃气入户,就是风险。
6 、开发企业承诺销售的非住宅可改为类住宅,就是风险。
7 、开发企业只订线下买卖合同而且合同长时间不网签备案的,就是风险。
8 、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商品房的,存在风险。
9 、开发企业承诺买房可以赠送花园或者代为改造花园,就是风险。
10、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可购买到公证摇号楼盘的指定房源,就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