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一女子楼梯间产下男婴后将之遗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近日,广州白云法院公布了一起女子遗弃婴儿案件。案件中,广州一女子英子(化名)独自在某街道一居民楼的楼梯间产下一男婴,随后将其遗弃,不久后男婴被附近居民发现并报警送医。事发后,警方将英子抓获归案。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英子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英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英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事件:
女子产子后无能力抚养便将其遗弃
事情发生在2020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英子(化名)在广州某街道一居民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处独自产下一男婴。6时许,英子将男婴简单包裹后独自离开,弃之不顾。7时许,男婴被一居民发现后报警并送医救治。
2021年1月4日,英子在其同居男友居住处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在排除同卵多胞胎和近亲的前提下,支持英子口腔拭子、英子同居男友口腔拭子所属个体和男婴血液所属个体符合亲生关系。
2021年1月18日,英子及其同居男友将男婴从医院接回进行抚养。
在法庭上,
英子称,自己与前男友生育过一个女儿,现由娘家代为照顾。与现男友未婚已生育一子,现男友曾给过钱让其去做结扎手术,但她将钱拿去赌博了。
“我现在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开销主要依靠现男友,没能力再抚养多一个孩子了。我当时就想着,一大早把孩子放楼道上,等有居民送孩子上学路过时就会发现他,把他送去福利院。我离开楼道没多久,就听到有救护车的声音,我以为孩子能被收养和救助。”
法院:
英子行为构成遗弃罪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英子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英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英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庭教育中,法院告诫英子,“生而不养,枉为人母”,漠视生命、遗弃新生婴儿的行为,既有悖于天理人伦,更触犯了法律底线,于情于理于法,均应受谴责及予以刑罚惩戒。希望她能深刻地认识到错误,痛改前非,善待自己的血亲骨肉,妥善照顾孩子,切实承担起作为母亲应尽的抚养、教育责任。
法官说法:
英子行为主观恶性较小 但法理难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即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办理合法的送养手续,生父母是可以送养子女的。
本案中,英子因无力抚养亲生儿子,寄希望于他人发现并将儿子送养至福利院,虽遗弃的主观恶性较小,但法理难容、情理难容!
对英子的行为,不仅应从刑罚上予以惩戒,还应对其进行法律矫治、道德教化。为帮助其修复亲子关系,使其意识到为人父母的责任感,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委托了共青团白云区委青年地带的社工对其开展亲职教育,并由社工对其抚养子女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督促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一直以来,白云法院在高质高效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的同时,始终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在案件审理中,白云法院依据与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签订的《关于个案引入“青年地带”工作办法(试行)》,借助社会力量,对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开展案后回访帮扶、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搭建关爱未成年人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白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根据个案需要与实际情况,多形式开展亲职教育,采取“一对一”心理辅导、教育讲座、亲子互动咨询等措施,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全面保护。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