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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一份调研报告指出,89.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家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这让他们难以忍受。
2、即便广告法规定了,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广告页面自动弹出,应该标有显著标识确保一键关闭,可依然有86.09%的厂商未设置标识和关闭选项。
3、厂家也有难言的苦衷,一是微薄利润,二是无法持续从“跑量”下手,广告和服务等软性功能,成为他们变现的主要渠道。
89.9%! 最近出炉的一份调查报告数据让人惊呼,智能电视含开机广告的比例竟有这么多,消费者不胜其扰。
要知道,根据《广告法》第44条之规定,“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广告页面自动弹出,应该标有显著标识确保一键关闭”。但法规监测下,电视广告依然层出不穷。
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发布了一份《2021年智能电视开关机广告调研报告》(简称《报告》),其中就有超过89.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家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没有开关机广告的仅为一成。尤其是,72.73%的被调查者对待开机广告“一秒都不能忍”。
但在消费者痛斥的同时,却有企业愈发强制推送广告。除了智能电视,连智能冰箱都开始加入这一玩法,比如,上个月,小米生态链企业云米智能冰箱强制推送广告一事就曾登上热搜,引发了用户质疑。
对此,人民网财经研究院呼吁行业厂商应该强化自我要求,倾听消费者诉求,同时也呼吁行业协会或第三方监管组织制定相应规范与标准。
10台电视9台强插广告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电视是家庭娱乐的重要工具,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娱乐的重心也在转移。
而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存在,更增加了消费者的体验“槽点”,甚至于投屏都难以避免再看一波广告:
“现在这些广告就像城市牛皮癣一样了。”
“xx开机广告超长!”
“我们出钱购买电视有效有益的有意的节目,而不是购买广告,有时一个广告一次性要播放3-5遍,时长达80-100余秒。”
“记得我曾经打电话问过为什么,对方说,希望你们在开机的那段时间有画面可看,不显得那么无聊。呸!我宁可看启动的黑色页也不想看那玩意。”
对电视广告深恶痛绝的消费者群体不少。据上述《报告》调查,“内容资源不行”与“开关机广告过长”是被调查者使用智能电视的两大痛点,占比分别高达85.35%与83.84%。同时,超过89.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家智能电视含有“开关机广告”,没有开关机广告的仅为一成。
甚至有72.73%的被调查者对待开机广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而20.2%的被调查者能容忍低于30秒的开关机广告时长,5.05%被调查者能容忍超过30秒,只有2.02%的被调查者可以容忍超过1分钟的广告时长。
而且即便广告法规定了,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广告页面自动弹出,应该标有显著标识确保一键关闭,可在《报告》中,依然有86.09%的厂商没有设置开关机广告的“一键取消/关闭按钮”。
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智能电视使用时长持续下降,每天使用电视在2小时以下的智能电视用户占比已高达74%。
从上述数据可以总结,消费者对于电视开机广告的抵触,尤其是76.26%的被调查者认为,无开关机广告的智能电视会构成吸引力。
为何无法根治?
如今的社会,智能电子产品日新月异,智能电视作为其中一个品类,难以跳脱出“硬件不赚钱”的圈子。
为了在互联网模式下争抢流量和获客,各大电视厂商业都纷纷打起了价格战,比如在京东平台上,小米智能电视32英寸最低价格699元,海信32寸智能电视最低同样是699元,创维酷开智能电视32英寸最低679元……这在过往动辄五六千一台甚至上万一台电视的时代,难以想象。
而低价策略也带来了销量的增长,根据艾媒咨询数据统计,智能电视2020年销售额突破6000亿元,今年预计在6638亿元。前三的智能电视品牌是创维、小米、海信,市场销量占比分别为15.5%,14.3%和13.9%。
可惜智能电视销量的涨幅只能给厂商带来微薄利润,稍有不慎还有赔本赚吆喝的可能;而且相比智能手机等产品而言,家庭更换智能电视的周期比较长,厂商们也难以持续从“跑量”下手,那么他们如何赚钱呢?
广告和服务等作为软性功能,就在此时成为厂商们运营流量变现的工具,他们可以通过推送广告来赚取不菲的收入。
就比如上文提到的小米、海信等价格不高的智能电视,在《消费者报道》调查的19款产品中,开机广告时间属于比较长的,都在20-30秒,而市场份额最高的创维,也有15秒。而最长的是飞利浦的产品,开机广告时间有30-40秒,夏普和长虹电视的开机广告也有30秒,他们在售卖的产品中,最低标价也基本是千余元。
根据上述调查,19款产品中,只有LG、松下、索尼等品牌的电视没有开机广告。不仅是电视厂商的赚钱需求,广告主们也十分青睐智能电视开机的几秒曝光机会,因为开关机广告处于流量入口最前端,效果可衡量且相对精准。
《广告法》都无效了?
在制度层面,针对部分厂商强制推送开关机广告,当前没有形成足够的制约合力及强制处罚措施——虽然《广告法》有相关约束,可是有部分观点认为,较轻的罚款力度不足以对厂商强制推送开关机广告构成足够的惩戒力与威慑力。
《广告法》(2018年修订版)第四十四条而且不止是智能电视,就连智能冰箱也沦陷于“广告”模式。上个月,小米生态链企业云米智能冰箱强制推送广告,就曾引起广泛热议。有用户质疑:“真的无法理解,自己花大价钱买的冰箱回家,结果买了一个大屏幕的广告机!”
实际上,云米在智能冰箱上植入广告的背后,是其营收增长遭遇瓶颈,而这种尝试或许成为了它的救命稻草。
不过,这些厂商和广告主在达成共识和尝试新模式的同时,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消费者。广告时间长和无法关闭、或者关闭规则复杂,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正常体验。如果他们不思变,从内容资源、互动创新入手,而是继续透支用户的广告“忍耐度”,这些厂商也许将失去人心。
(许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