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督察指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日向吉林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与中央要求和民众期盼相比,吉林省一些领域和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
督察指出,松辽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生态保护问题仍较为突出。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孤山保护区核心区内大量游客和车辆穿行,保护对象碱性橄榄玄武岩柱状节理遭到破坏。白山市长白旅游有限公司长期在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开展旅游活动。
督察发现,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编制侵占吉林扶余洪泛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时弄虚作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地方林草部门也未及时制止违法侵占行为。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显示,2018年以来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4700多公顷。
毁林毁草多发频发。2017年以来,全省查处破坏草原违法案件348起,共计破坏草原5.8万亩;查处破坏林地案件13464起,破坏林地约3万亩。
督察发现,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推进缓慢,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表土剥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黑土地遭到压覆、破坏。2018年至2020年吉林省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应剥未剥面积达1272公顷。督察还发现,扶余等地农药化肥减量数据仅根据要求进行推算,明显不实。
督察要求,吉林省要进一步加大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治理力度,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坚决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