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广告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上海发布全国首个数字广告业指导意见
中新网上海12月14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14日发布消息称,该局与上海市经信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将合力聚焦数字广告业,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创意水平、推进产业集聚、促进国际交流,共同推动上海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是国内首个针对数字广告业发展领域的省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将上海建设为“国际数字广告之都”的目标。同时,以“技术+创意”双核驱动,围绕发展数字广告新型业态、加强技术应用与数据支撑、打造创意设计高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标准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产业集聚链条带动效应、推动国内外交流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提供金融服务、加强数字领域公益广告宣传等十项具体任务,推动上海广告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做强新要素、汇聚新动能,提升上海广告产业能级和竞争力。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全市经营范围有广告业务的企业55.8万户,其中主营广告企业7.6万户、外商投资广告企业8403户,全市年广告营收近2000亿元,互联网媒体广告发布收入占比超过60%,互联网头部企业在上海设立双总部或分支机构,创新型数字技术公司和创意热店明显增多,数字广告新的产业动能正在形成,新兴要素成为发展重要力量。
《指导意见》明确上海将支持行业组织加强数字广告标准体系建设,新制定一批数字广告标准,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开发建设“数字广告”合规性应用平台,提升广告监测效能,为广告合规知识社会化服务提供基础,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
对此,上海市广告协会相关负责人当天介绍说,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市广告协会已经研究推出数字广告标准系列,致力于为上海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则和指引,目前已有24家广告头部企业、11个团体首批承诺执行“数字广告”标准。
上海市广告协会14日亦正式发布了《数字广告标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行为规范》、第3部分《内容审核指引》。它以数字广告为主体,界定数字广告各主体的责任,对数字广告定义、术语、分类、内容审核提出了规范使用要求,制定了数字广告行为规范和数字广告内容审核指引。
《指导意见》聚焦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数字与广告业态融合更新。依托上海数字信息技术产业布局优势,上海将加快发展短视频、网络直播、社交电商、智能设备等营销传播新模式,推进移动程序化、视频程序化及跨设备程序化等新型广告经营模式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打造数字广告创意设计高地,上海将推出一批数字广告创意领军人物,挖掘和培育数字广告创意新锐人物。鼓励尊重原创广告作品,保持广告内容创意、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等重点领域全国领先水平。
为推进产业集聚,《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数字广告重点企业。筛选确定一批产业规模较大、科技优势明显、创意能力突出的龙头数字广告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做优,同时培育扶持一批有成长性的中小微特色数字广告企业,鼓励落户广告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享受公共平台服务,促进行业上下游联动。
此外,上海将继续办好上海国际广告节,持续举办“数字广告高峰论坛”,搭建国内外交流平台,加强与RCEP成员国家广告业合作互动,提升上海广告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广告业跨境贸易服务,广告业即将纳入《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2021版)》中,鼓励广告业跨境服务。
据悉,沪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广告业发展指导部门,将在上海市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建立上海推动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做好机制建设和政策协同,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坚持指导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推动上海广告业在数字时代继续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为数字广告业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