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2〕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3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拟发布内容予以补充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补充公示包括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99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9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141个,其中汽车产品140个、摩托车产品1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1户企业的16个产品,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户企业15个产品、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户企业1个产品。
申报本批《公告》变更扩展及整改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43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428户、摩托车生产企业2户。以上企业申报变更扩展的汽车产品608个、摩托车产品2个,申报整改的汽车产品7171个。
附件:
1.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3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
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3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doc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4日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装备工业一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