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业界 >

酷狗被执行12万元,或与未及时支付侵害商标权赔偿金有关

时间:2022-07-27 16:46:24 | 来源:AI财经社

7月27日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狗公司”)近日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酷狗公司此次被执行的关联案件为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一城一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一城一歌公司”)有关。

北京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裁判文书显示,酷狗公司在51sing网站及App举办的歌曲征集活动中,将“一城一歌”、“一座城一首歌”作为活动名称使用,属于未经许可在类似服务中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并构成混淆的行为,依据商标法规定,侵害了一城一歌公司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酷狗公司被一审判决,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一城一歌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而酷狗公司近日被执行12万元,或与酷狗公司未及时支付这笔赔偿金,产生了滞纳费用有关。(文 | 刘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