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家运营商在政企市场的运气着实令外界为它“捏了一把汗”。如果说偶尔拿不到项目是因为竞争过于激烈,那么中标的项目最终却“流失”掉就纯属意外事件了。接下来,运营商财经网就将试图针对该事件进行梳理。
2022年5月12日,华南某经济大省中部的一家县人民医院,发布了一则有关《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预算为4910.9712万元。
和往常的政企项目一样,参与这一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也有好几家。除具备央企性质的某运营商外,其余4家通信科技服务企业的规模都不算特别大,竞争力显然无法和某运营商相较。
所以,在某运营商凭借在技术、商务、价格三大方面得分的领先优势,成功拿下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宝座”,并最终以4908.52万元的报价中标该项目。
但一家同行企业知道这一结果后,立刻就向县财政局提交了投诉材料。但需要说明的是,这家企业所投诉的对象并不包含中标的某运营商,而是针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所发起的。
原来,投诉企业曾就该《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过质疑,但被投诉单位所给出的质疑答复并没有令其满意,所以才会选择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经过认定,该企业投诉所称“项目招标文件价格扣除违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多项评分依据损害了公司权益”等合计5项事实成立,另外两项投诉事实被驳回。
随即,该项目此前发布的中标结果便被取消了。某家运营商就这样“丢掉”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订单。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投诉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就是项目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他们才是承担事件后果的那一方。只是可惜了某运营商,又失去了一次表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