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8月13日继续发布高温红色预警,这已是高温天气预警的最高级别,意味着我国高温天气的范围和强度都达到了影响较大的程度,而那些不得不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们,包括交通警察、防疫一线人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对他们的高温保护是否做到位了,备受关注。
入夏以来,社会上对于高温津贴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优化调整的呼声,一直不断,因为这几年,无论是劳动环境、劳动群体还是劳动内容,都较之前有了较大变化,高温保护随之“升级”实属合理。
对于高温工作环境劳动者的保护,我国的高温津贴发放在立法上早已将传统的、强调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用工纳入保护范围,但这几年新兴起的快递员、外卖员等灵活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们,其中有的劳动关系认定没有那么明确,针对他们的高温保障机制也一直存在模糊区、空白区,但无论这些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如何,只要符合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应出现高温保护的缺口。
今年夏天,我们看到了很多积极向好的措施。比如前不久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比如有些地方陆续上调了高温津贴标准,有些地方积极拓展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高温天气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的便利,还有一些城市街头出现了越来越多装有空调或风扇的核酸采样小屋……
当高温红色预警还在持续,当“高温地图”不断扩大,那些还未得到严格到位的高温保护的劳动者,他们的合法权益必须尽快维护。对于少部分用人单位更多考虑经济利益而忽视劳动者权益的做法,相关部门必须有所行动,对于允诺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是否有拖欠和发放不当等行为,也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监督。
为户外劳动者“降温”,不仅需要经济上的补偿,还需要更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创新的保护措施,需要用人单位的责任心与全社会的爱心。补上高温保护的缺口,让户外劳动者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能“降”到一个舒适的温度,让这个酷热的夏天里,到处都有贴心的“遮阳伞”。
(文|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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