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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万物复苏。3月4日,2023年全国两会拉开帷幕。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开局之年也是履职尽责的起步之年,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新一届代表委员共赴这场“春天的盛会”,共商国是,共话发展。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锚定了发展航向。今年全国两会上,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吴义勤关注到加强版权保护对于繁荣文化产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提案中提出巩固网络文学盗版治理成果,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吴义勤认为,随着网络文学、有声、动漫、影视、游戏等行业的多元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它的繁荣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盗版侵权特别是在作为重要IP源头的网络文学领域依旧形势复杂。在盗版侵蚀下,作家的创作热情受到打击,诸如现实题材、科幻题材等一批创新题材发展受阻,危及百花齐放的内容生态。盗版平台还存在大量违规内容、低俗内容,文学审美和价值导向出现偏差,更有甚者为了获利还成为钓鱼网站的广告渠道,危害用户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和信息安全。
面对盗版,相关主管部门重拳出击:《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构成制度保障;“剑网2022”专项行动等对网络文学侵权关键难题持续“亮剑”;网文行业也在政府指导下联合“反盗”,司法、行政、科技等手段相互支撑,聚合打击力量,开启“科技反盗”的创新模式,为行业发展带来积极变化。
综合了解了网络文学盗版治理成果之后,吴义勤认为,当前这项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滥用、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盗版泛滥等方面,并在提案中给出了具体建议。
2022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民辖42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认为,在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将被侵权人(原告)所在地作为管辖的连接点,即此类案件应由侵权人(被告)所在地管辖。否定了以被侵权人(原告)所在地作为管辖连接点的司法实践。吴义勤认为,网络文学有其特殊性,其文本内容形态极易被复制传播,同一作品往往存在分布于不同区域的多个侵权主体。如按照42号裁定提出的管辖规则,网络文学作者在遭遇盗版侵权后,将不得不多地奔波起诉维权,而各地法院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判赔标准又不统一,这无疑增加了维权成本和维权的不确定性。为此,他建议调整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希望有关部门审慎对待以个案裁判文书的形式变更既有管辖模式的做法,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相关问题予以明确,避免增加权利人维权成本,继续认定原有的被侵权人(原告、权利人)所在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吴义勤注意到,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是用户接触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主要途径,不仅加速盗版内容的传播,还成为盗版流量变现的关键环节,造成了盗版有利可图、屡禁不止的情况。鉴于盗版网络文学站点中绝大多数作品数量远远超出500部,已达到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标准,即“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构成违法犯罪,他建议加强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的主动过滤义务,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台要求,明确搜索引擎/浏览器等网络服务商在接到对单一网站侵权作品量累计达到500部的投诉后,不仅应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还要对重复侵权的盗版站点采取屏蔽搜索显示等主动过滤措施。同时,对境外盗版网站(如没有ICP备案)也应进行站点屏蔽。
对于盗版网络小说APP的“重灾区”,吴义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压实应用市场的审核义务,加大对盗版小说APP的处置力度。事前,应用市场可以通过合法的事先审查方式减少侵权冒用者,并简化投诉材料,方便权利人投诉;事中,应用市场应建立对开发者的定期审核机制,特别是在接到权利人投诉后,要主动沟通开发者核实,尽快下架侵权APP或侵权作品;事后,要持续完善版权审核制度,对被反复投诉的开发者出台封禁账号等必要措施。
面对新技术让盗版产业链隐蔽化、成熟化的情况,吴义勤提出应加强科技反盗,建立高效的监管与司法联动体系。新技术的应用能够提升网络版权的管理水平和加大保护力度,助力达成反盗智能化、打击精确化、治理高效化的目标。因此,他建议深化政企协作,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共建高效运行的网络文学版权管理机制。相关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这一管理机制,帮助权利人快速解决版权保护纠纷,并与司法机构协作,形成高效的监管与司法联动体系。